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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财政补助婴幼儿托育机构,最高补贴每个托位每月900元

发布时间:2022-07-23 23:02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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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绍兴市卫生健康委、财政局和教育局近日联合出台《绍兴市高质量推进“浙有善育”民生实事项目指导意见》,鼓励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,建立以家庭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。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财政补助,每个托位每月最高可获900元补助。
《意见》称,今年绍兴每千人托位数将达3.3个以上,新增16个乡镇(街道)托育机构,新增托位4100个,其中普惠托位2460个。在充分满足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,各区、县(市)要研究幼儿园办托班的支持激励政策,合理统筹利用幼儿园资源。已运行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原则上转为托位,新规划建设的幼儿园根据周边居民2-3周岁婴幼儿托位需求将托班纳入建设规划。鼓励支持有资源条件的幼儿园向下招收2-3周岁婴幼儿,以20人一班设置,提供托位的幼儿园应在“托育机构管理系统”平台做好登记工作。
为进一步鼓励幼托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点等高质量发展,绍兴市将对三类服务机构进行补助。经备案的托育机构,将给予建设经费补助和运行经费补助。即新增2个班及以下的,财政按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;新增2个班以上的,财政按2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。运行中,对经认定符合三级、二级、一级标准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,分别按照每月500元、700元、900元的生均标准予以补助。经登记的幼儿园托育部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点(驿站)等,符合条件的也有相应补助。今年有托育服务的非营利性(普惠性)幼儿园经改造后由学位转为托位,并在“托育机构管理系统”平台登记的,按每托位实际改造费用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;实际招收入托的,按不低于同级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予以补助。